壮族与满族的衣,食,住,行,风俗
壮族与满族的衣,食,住,行,风俗。
壮族
社会习俗
4.1 礼仪介绍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
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不说污言秽语,不从老人面前跨来跨去。杀鸡时,鸡头、鸡翘必须敬给老人。路遇老人,男的要称“公公”,女的则称“阿婆”或“婆婆”;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4.2 婚礼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4.3 饮食习惯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
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快出锅时加入猪油、食盐。
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有些地区不吃狗肉,也有壮族些地区却酷爱吃狗肉。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
壮族喜爱猎食烹调野味、昆虫,对三七的食疗颇有研究,利用三七花、叶、根、须做菜很有特色。壮族还擅长烤、炸、炖、腌、卤成熟法,嗜酒,口味辣麻偏酸,喜食酥香菜品。主要特色菜有:辣血旺、火把肉、壮家烧鸭、盐风肝、脆熘蜂儿、五香豆虫、油炸沙虫、皮肝糁、子姜野兔肉、白炒三七花田鸡、岜夯鸡等。
壮族酒
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留在嘴里的鸡杂、猪肝则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当菜。
壮族有许多著名的菜肴和小吃,主要有:马脚杆,鱼生,烤乳猪,
、宁明壮粽,状元把,白切狗肉,壮家酥鸡,清炖破脸狗,龙泵三夹。
花糯米饭
五色糯米饭是壮族地区的传统风味小吃。因糯米饭呈黑、红、黄、白、紫5种色彩而得名,又称“乌饭”。每年农历三月初三或清明节时节,广西各族人民普遍制作五色糯米饭。壮家人十分喜爱五色糯米饭,把它看作吉祥如意、五谷丰登的象征。
五色糯米饭,俗称五色饭,又称乌饭、青精饭或花米饭,因糯米饭呈黑、红、黄、紫、白五种颜色而得名,是壮家用来招待客人的传统食品。
每逢清明节、农历三月三、四月八、牛王节、端午节等民间传统节日,壮族群众家家户户都喜欢做五色糯米饭吃,家家户户都要做五色糯米饭,以作赶歌圩食用,或祭祖祭神之用。
他们选好优质糯米,采来紫蕃藤、黄花、枫叶、红蓝草,浸泡出液,分别拌着糯米,然后合而蒸之,不仅色彩斑斓,而且味道香纯,象征生活美好。四月初八,早稻已插完返青,人们用五色糯米饭揉成小团团,粘附在竹枝上,插于祖宗神龛,又从田中取回一蔸生长旺盛的禾苗,以南瓜叶包根,放在碗里,一并祭祀祖宗,祈求祖宗保佑五谷丰登。
这种风味食品与祭祖娱神活动融在一起,充满着民族、地方情趣。家人、戚友、情人往往共尝五色糯米饭,自然特别鲜香。这一习俗沿袭久远,清代《武缘县图经》载:“三月三日,取枫叶泡汁染饭为黑色,即青精饭也。”
4.4 丧葬仪式
人死后,停尸于正厅。以柚叶、桃叶或姜煎水浴尸换装。入殓时孝男孝女放声号哭,也有唱《丧歌》的习惯,表示诀别。一般停尸三日。亲戚故旧来吊,洒酒供祭。将死者生前喜爱的器物置于尸旁,用铜钱遮眼、塞口,或填以糯米饭、茶叶,意为使死者在往阴间的路上有赶路饭和买路钱。有的以朱砂点五官,叫做“开光”。尸体遮盖白布。擂鼓或燃放鞭炮志哀。如死者为妇女,还必须向外家报丧,俟外家来人“见面”后方能入殓。有些地区,子女为父母办丧事,要请两位歌师分扮舅甥,通宵达旦以问答形式唱“哭丧歌”,赞颂死者生前美德,并劝喻世人应尊敬长辈,不忘祖恩。死后的第二十一天的时把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拿到坟前烧,这个叫做过三七。
壮族有“二次葬”的传统。一般葬后三年揭棺,捡取骸骨放入陶缸内(此环节叫“捡金”,装尸骨的罐子叫“金罐”)置于岩洞或土洞中,选择“吉壤”再行安葬,称“二次葬”。至此,死者才成为祖先神灵而受供奉。对非正常死亡的,被认为将变成恶鬼,因此必须火葬。请道公诵经打斋,骨灰随道公跳过火坑,才承认其阴魂与祖先神灵有同等地位。
巫师 分巫和师两类,被认为能交通鬼神的人神中介。巫又称小巫,多指巫婆。作法时穿常服。无师授,无经典。以瓢为乐器,名之为“鼎”,也有摇着铃铛。巫以巫术活动为主,自称能代人“神游”阴间,寻找死去的亲人,代为传言;或替人问神问鬼,以告吉凶祸福。师又称师公。由师徒传承,但无组织。不吃素,可婚娶。主要为人“驱鬼”、“祈鬼”、“择吉”、“求福”之类。经典称“壮经”(亦称“巫经”),用壮语的土俗字(“sawndip”)书写。内容多是壮族的民间传说,历史地理,天文历象,巫和师为壮族文化的重要的一部分。
师公大多主持丧葬、集庆、祛灾等较大规模的宗教活动,故又称大巫。
壮族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在中国上世纪60年代,被当作封建迷信横遭禁止、批判,大量的《布洛陀经诗》遭焚烧,不少地区有巫公、巫婆,被视为封建迷信而备受打击,甚至付出生命代价。“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使壮族的摩(MOZ)教几乎灭绝。中国上世纪80-90年代后,随着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落实,壮族本土的宗教----摩(MOZ)教才得于恢复。但60年代后绝大部分的年轻壮族人,很少了解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和《布洛陀经诗》。也很少有60年代后年轻壮族人信仰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造成了民族文化的断层。
4.5 节日庆祝
壮族壮族是多节日的民族,几乎每个月都有节日。其中,春节、“三月三”、“七月十四”是壮族最重要的节日,另外有二月初二、四月初八、端午节、六月初六、七月初七、中秋节、重阳节、冬至日等节日。
壮族的春节
壮族的春节从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一、初二,共3天,但初三至初五仍算春节期。它是壮族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一般从腊月二十三起就开始做准备,家家户户搞卫生、缝制衣裤、购买年货、张贴对联、制做糕点、杀猪、包粽子、放鞭炮、穿特殊的服装。春节又是个团圆的日子,凡是在外面工作的人,一般都赶在年三十之前回家团聚,吃团圆饭。春节期间,除了走亲访友,男女青年多去参加对歌、打陀螺、跳舞、赛球、演戏等文娱体育活动。除夕家家杀鸡杀鸭,蒸制扣肉、粉精肉,制做叉烧肉等等。晚饭的八道菜中少不了“白斩鸡”,有老人的家庭,会炖猪脚、炖整鸡。米饭要做得很多,剩到第二天吃,象征着富裕。
年三十晚家家都要守岁,直到半夜鸡叫,燃放鞭炮,除旧迎新。
正月初一、初二
凡来客必吃粽子。壮家的粽子是较高贵的食物。粽有大有小,大的一二斤重,小的二三两,还有一种叫“风莫”(特大粽子)的,重达一二十斤。粽子主要原料是糯米,但要有馅儿。馅儿是由去皮的绿豆、半肥不瘦的猪皮拌上面酱制成,挟在粽心里,煮熟后,其味之香堪称一绝。
陀螺节
在广西壮族聚居的地方,每年都举行一次有名的体育盛会——陀螺节。时间是由旧历年除夕前两三天至新年正月十六日,历时半个多月。陀螺,壮语叫“勒江”,它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有大如河田柚的,重一斤左右,有小如鹅蛋的,也有二三两。制作陀螺一定要选用质地优良的坚木。它的“头”要圆滑。“打”的时候,用两三尺长的麻绳一圈一圈往上缠,一直缠到自己认为适当的地方,再用右手的无名指和小指挟住麻绳的尾端,迅速往地面一旋,陀螺就“呼呼”地转动起来。质量好的陀螺,再加上旋的技术高明,转起来长达七八分钟才倒下来。比赛打陀螺更是热闹非凡,获第一名者荣称“陀螺王”。据说打陀螺自兴起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了。
陇端节
陇端节,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以及附近的壮族人民的一个传统节日。“陇端”(壮语,赶田坝之意),是壮语译音,意为到宽阔平坦的地方去相聚。相传这个节日已有700多年的历史,原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侬智高(壮族)于公元1052年4月起兵反对宋王朝的事迹。现在,陇端街已发展成为富宁县以及邻近一带壮、瑶、苗、彝、汉各族人民进行物资交流,共同欢庆的传统节日。相传在北宋年间,为了抵制封建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侬智高率广西壮族揭竿而起,取得节节胜利,建立“南天国”,自称“南天王”,克南宁,破钦州,打广州,势力很大。后来起义军失利,退守富宁。北宋统治者为平息农民起义,削弱起义军力量,把壮族人民遣散到贵州等地。临别前,壮族人民纷纷集会,伤心叙别,嘱咐乡亲们来年归来团聚。此后,每年农历三月,客居他乡的壮族人民返乡归寨同亲友团聚。随着时间的推移,形成了“陇端”节。陇端节从农历三月二十五日开始,历时三天。节前,作为东道主的村寨,杀猪宰牛,在田坝上搭戏台,做好接待客人的食宿安排。届时,姑娘们穿上衣角、袖口镶着银排和绣有花边图案的无领斜襟上衣和蜡染统裙,戴上壮锦胸兜,脚穿绣花鞋,各个花团锦簇,美不胜收。英姿勃勃的小伙子与姑娘们相聚,载歌载舞,直到日落。仍有余兴者还可随姑娘进寨继续对歌。
吃立节
吃立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凭祥市一带壮族人民特有的节日。“吃立”壮语意为“欢庆”。壮族人民素有欢度春节的传统。但在1894年春节来临之际,法国侵略者侵略我边境,为了打击侵略者,青壮年奔赴疆场,英勇杀敌,保卫了家园。正月三十日,出征的将士凯旋归来,乡亲们杀鸡宰羊,做糯米粑,盛情款待,共同欢庆胜利,补过春节。从此以后逐渐形成吃立节。节日期间,人们舞狮子、耍龙灯、唱歌跳舞,热闹非凡。
娅拜节
云南省富宁县剥隘镇者宁、索乌一带的壮族,每年四月属兔那一天,都要杀一头牛、一口猪、两只鸡和四十八尾鱼,到娅拜山去,奠祭壮族妇女娅拜(有传说为侬智高母亲)。那天,男女老少都到场,礼仪十分隆重。相传娅拜是一个壮族山寨的头领,她率领壮家百姓同官兵打仗,失败后被残杀。众人把她埋葬到高山之巅,并将此山叫作娅拜山。每年到娅拜遇难之日,壮族人民就杀牛宰猪去祭奠她。这样年年祭奠,从未中断,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节日——娅拜节。
壮年
也叫"将也益",春节叫"将昆",即汉族节。壮年以农历十二月为岁首,十一月末日为除夕,习惯叫"崴谊久",意为过二九(不管月大月小,都如此称谓)。是日,全寨集资买猪,(有的村寨按户轮流专门喂养社猪)宰杀敬祀社王,祈求保佑五谷丰登。
相传古时曾杀人祭社,后来以猪代之,社王棚一般设于村边大树脚下,祭时,由魔公主持,妇女和家有孕妇的男子均不能参加,在社棚前宰猪敬供,集体叩拜,庄严肃穆,不许喧哗说笑,忌穿白色、花衣,否则当年收成不好,禽兽为患。祭毕,将煮熟的猪肉按户均分,各得一串,带回家里作"接魂"敬祖主要供品。从除夕到初三,即敬土地公之前,严禁内外人出入。过年十天之内为节日活动期间,村村寨寨敲锣打鼓,吹笛弹琴,纵情欢娱。亲友互访道贺,青年玩山串寨对歌作乐。有的还给周围兄弟民族送年礼,近邻的苗、侗、瑶、汉等族,前来作客,有的还鸣炮、击鼓、吹笙,表示庆贺,到处喜气洋洋,充满着民族团结气氛。
不过壮年的壮族村寨,则以春节为大年,其活动与当地汉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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