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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罪人是什么意思

名教罪人是什么意思?

“明教罪人”吧,可能,倚天屠龙记看多了。。。。开玩笑的,下面是正题,出自历史有名的文字狱事件。 雍正文字狱 康熙晚年,诸皇子为夺取太子之位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废太子允礻乃谋求复位,皇八子允(礻四共)野心勃勃,皇十四子允礻题和皇三子允祉也在觊觎,但是都枉费心机。工于心计的皇四子允诺礻真用两面派的手法麻痹对手,取悦父皇,暗中培植势力,收买人心,终于挫败诸兄弟,于欢圣祖宾天后登上了帝座。 雍正帝在位十三年,用人重吏才,轻文士,行政以革除积弊、整顿吏治为首务,大权独揽,事必躬亲,刑法严峻,心谋刻深,其人其治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风格。 在文字狱方面,雍正帝的指导思想是借助文字狱整肃朝廷风纪,戒毖风俗人心。雍正一朝历时虽短,文字狱却很频繁,重大案件前后相望。雍正帝以其特有的敏感和深刻的用心,几乎对每一宗案件前后都极尽必踪指示、别出心裁之能事,从而在文祸历史上创造了为可磨灭的“业绩”。 (一)与惩戒朋党有关的案件 1、汪景祺与钱名世案 汪景祺、钱名世是雍正文字狱卒的第一批受害者。他们的是得祸出于同一原因,即投献文字攀附年羹尧。 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征点战四川、青海、西藏等到地(当时川藏一带有叛乱),功勋卓著,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他一向依附雍亲王允礻真,妹妹是允礻真的侧福晋(副王妃)。允礻真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终因恃功骄纵、目无王法而失宠。雍正帝觉得留下他是条祸根,决计杀一儆百,于是一连串的打击相继出台。 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天象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身为川陕总督的年羹尧也依例献表。雍帝从他的表文中找出两条毛病:一、字体潦草;二、成语“朝乾夕惕”写作“夕惕朝乾”①。“朝乾夕惕”出自《易经·乾卦》卦词:“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意思是终日勒慎,写作“夕惕朝乾”意思不变。年羹尧贺表用这们变换词序的成语颂扬皇帝,雍正帝却认为“年羹尧自恃己功,显露不臣之迹,其乖谬之处,断非无心”(三月二十三日甚一日谕)。群臣闻风而动,发起了对年羹尧的围攻。同年四月,年羹尧调为杭州将军;六月,削太保,剥夺一等公;七月,黜为闲散旗员;九月,下刑部狱;十二月,议政王大臣劾年羹尧犯九十二条大罪,雍正帝令年羹尧自裁,家产籍没,亲族、同党或斩或流或贬,一大批人受到清洗、处罚。这就是著名的年羹尧案。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祺斩首示众。 汪景祺是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原名日祺,字无已,号星堂。他潦倒文场近四十年,虽然中了举人,总与富贵无缘。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同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帝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 《读书堂西征随笔》原本久佚。据民国间故宫博物院刊印的残本,内有《上抚远大将军年公书》一篇,文内极尽谀颂,至称年羹尧为“宇宙第一伟人”。又有《功臣不可为》一条,把历史上“狡兔死,走狗烹”的现象归罪于最高统治者。作者写道: 彼夫猜忌之主,其才本庸,而其意复怯。当贼寇昌炽时,望烽火则魂惊,见军书则股栗。忽有奇才异能这臣起而戡定群凶,宁谧四海,捷书一奏,喜出非常,七宝庄严之殊礼宠遇之。迟之既久,则转念曰:敌人如此其横肆,兵事如此其周章,而此臣竟翦灭之,万一晋阳之甲兴,谁复能捍御者?于是而疑心生矣; 既而阅所上纪功册,某处斩首几十万,某处拓地几千里,某处招抚若干,某处虏获若干,心胆震惊,魂魄荡慑,于是南是畏心生焉矣; 既建奇功,复膺异数,位崇五等,礼绝百僚,内外臣工以其为朝廷之所重也,无不敬而奉之。谄佞小人趋承恐后,长跪叩首,待之逾于常礼。而且题官则嫌其专擅,奏销则防其冒滥,叙功则憾其诈伪,卤获则谓其私藏,触处挂碍,争宠者又从而构之,于是而怒心行焉矣; 彼自谓受恩既深,以忠荩为报国,怀光欲去卢杞,李(日成)思慕魏片。而爱昵不可遽除,忠言不能入耳反恨其无礼于君,恃功骄横,于是而厌焉矣。 疑也,畏也,怒也,厌也,以此四者待功臣,有不凶终而隙末者乎?……虽由臣节之未纯,亦猜暴之主有以致之也。 这些文字似乎是向年羹尧敲警钟。 《随笔》有些条目对当时的官吏选拔制度和官场风气表示不满,据说还有诗讥讪圣祖“皇帝挥毫为值钱”②。又非议圣祖谥号及雍年号,所作《历代年号论》说“正”字拆开为“一止”,是不祥之兆,历史上凡以“正”字为年号的都没有好下场,如金海陵王(年号“正隆”),金哀宗(年号“正大”),元顺帝(年号“至正”),明英宗(年号“正统”),明武宗(年号“正德”)等。 雍正帝批评所云“悖谬狂乱”,大概就指以上内容,但对汪景祺处罪的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后经地方官晓谕才安定下来。 钱名世处罪在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他虽然没有杀头,但遭遇不比杀头好受。 钱名世字亮工,号庵,江南武进(今江苏武进)人,康熙四十二年进士,殿试一甲第三名,授翰林编修,升侍读。他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两人都江堰市是康熙三十八年中举,一在南闱,一在北闱),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折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到句。康熙末年,皇十四子允礻题授定定远大将军,出征青海、西藏,圣祖曾为他立碑褒扬。允礻题曾是争夺太子位的重要角色,雍正帝即位后立即解除仓皇兵权(后来又加以禁锢),本是最不该提起有人物,钱名世竟不知回避。 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帝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诗语悖逆“。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一说大门上)。赐字题匾本是康熙帝宠异臣僚的惯用手段,如为范文程祠堂题“元辅高风”,为李光地题“方重醇深”等。雍正帝也偶而仿效,如为杨名时题“清操夙著”,为田从典题“清谨公方”等。雍正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地主是能变其意而用之,易褒为贬。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本人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雍正帝还命在旦夕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两日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警、抚奏明治罪。 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帝又命京官自大京官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帝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集名就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给全国的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③,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学夸奖,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干塔给披甲人为奴了。他的同僚陈邦彦、陈邦直也因诗句“乖误”而革职。武英殿篡修方苞的讽刺诗是这样写的: 名教贻羞世共嗤,此生空负圣明时。 行邪惯履欹危径,记丑偏工谀佞词。 宵枕惭多惟觉梦,夏畦劳甚独心知。 人间无地堪容立,老去翻然悔已迟。 这应是《名教罪人诗》中的标准作品。 古人云:“士可杀不可辱”,人生至此,钱名世真不如索性吃一刀,可是“圣主”偏要拿他寻开心,辱而不杀。他不知哪一年死的,据说他为人“非端士”,参与修《明史》曾把万斯同写的几篇传稿攘为己作。身为翰林清望官,作诗讨好跋扈的边将,也的确有失身份。但不管怎样说,雍正帝也做得太过分了,他在谕旨中解释说:“伊既以文词谄媚奸恶,为名教所不容,朕即以文词为国法,示人臣之炯戒。” 然而没有“以文词谄媚奸恶有恶报”的,雍正帝同样“以文词为国法”。康熙末年,工部侍郎揆叙附允(礻田共),为其争太子这位效劳,死后谥“文端”。雍正帝继位后削夺揆叙谥号,把他的墓碑文字磨去,改刻为“不忠不孝阴险柔佞揆叙之墓。允(礻田共)的另一党羽阿灵阿的墓碑也被改刻为“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雍正帝还把允(礻田共)改名为“阿其那”,允礻唐改名为“塞思黑”。二名均为满语,意思据说是畜牲、猪狗。 这类刻薄的恶作剧只有清世宗一人想得出来,做得出来! 2、查嗣庭案 雍正帝继位之初,有两个最受亲重的人物,一个是年羹尧,一个是隆科多。隆科多是康熙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和年羹尧相似,隆科多也是个“招权纳贿,擅作威福”的人物,引起雍正帝注意。办理年羹尧的案时,雍正帝处处把他与年羹尧相提并论,逐步贬削他的恩荣与官爵。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第二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 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雍正四年(1726年),查嗣庭派充江西乡试正考官,被人告发试题“怨望、讽刺”。这年九月,查嗣庭刚从江西返抵京师就被捕入狱。案件尚未了结,查嗣庭病死狱中。 所谓试题“怨望、讽刺”,指《论语》题:“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孟子》题:“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今茅塞子心矣。”但猜忌的雍正帝进一步怀疑查嗣庭所出的《易经》第二题:“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第三题:“其旨远,其辞文”及《传经》第四题:“百室盈止,妇子宁止”包含更隐秘的讽刺。照他的理解,是咒骂“雍正”年号的;“其旨远,其辞文”二句是暗示两道题中的“正”“止”二字有呼应关系。真是了不起的附会。 后来民间也有附会,说查嗣庭所也题中“维民所止”一句(语出《礼记·大学》),“维”“止”二字是把“雍”“正”砍去了头。这大约是因为查嗣庭著过一部《维止录》,后世附会从这部书名产生。 案发后,查嗣庭赴赣行李、在京寓所和浙江老家都被彻底搜查。雍正帝从搜得的日记(似即《维止录》)中找出许多“极意谤讪”康熙政治的言论。如认为裁减闲散京官是翰林院的一大灾难;认为戴名世狱及康熙五十年科场案是因语言文字而杀人(按:清朝统治者从来不承认自己以语言文字杀人,即不承认有文字狱);认为引见百官罢黜不合格者有失作贤之道;认为九卿会议是做样子,钦赐进士是例行公事,不能识拔奇才;认为殿试不完卷者黜退不取是杀一儆、无罪而罚,等等。日记“谤讪”前朝,试题“谤讪”当今,这就是清廷所宣布的查嗣庭的两大罪状。 此外,据说《维止录》首页有这样一条记载:“康熙六十一年某月日,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以即位,奇哉!”被认为是借灾异咒谤雍正帝即位,雍正帝深信天命,求“祥瑞”唯恐不多,查嗣庭竟取唱反调,有人认为这是他得祸的真正原因之一。 雍正五处(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有关人犯作如下处置: 查嗣庭戮尸、枭首,子查氵云(一作查潭)斩监候(另一子查克上先已病死狱中)。幼子查长棒头三人和侄子查开等二人流放三千里外;家产抄没,折银充浙江海塘工程费用;兄查嗣王栗(官翰林侍讲)流放陕西,后来死于戌地,另一兄查慎行(官翰林编修)特许释归,不久病死。 其他牵连得罪的有:江西乡试副主考俞鸿图革职;江西巡抚汪氵隆降四级调用;布政使丁士一革职发往福建工程上效力。传说浙东诸家桥镇(所属府县不详)关帝庙中有当地某学究题的一幅门联:“荒村古庙犹留汉,野店浮桥独姓诸”,被查嗣庭采入《维止录》中,案发后殃及该学究。 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帝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恨浙江士风不正。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着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作为处罚,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钱塘人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帝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帝才解除了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又撤消了观风整俗使。 每办一案都尽量有所创造,尽量在整治风俗人心方面做文章,以扩大“战果”,这是雍正文字狱的一大特点,是世宗操纵文字狱的“高明”之处。 查嗣庭结案后数月,隆科多得祸,四十一条大罪中有一条是“保奏大逆之查嗣庭”,查嗣庭的罪状中也有“趋附隆科多”一条,这说明查嗣庭狱与隆科多有直接关系。但作为文字狱,查嗣庭狱基本上是独立的事件,不象汪景祺、钱名世二狱那样紧紧依附于惩戒朋党的政治斗争。 3、谢济世、陆生楠案 谢济生、陆生楠安是一对孪生案件,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但胎育期长短不齐。先述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 雍正帝用人的特点是倚重实心办事的吏才,不喜欢徒逞笔舌的文化之士。他的心腹干吏中有一个叫田文镜,此人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擢受河南巡抚。田文镜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科甲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向雍正帝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帝先已得到田文镜的密疏,胸有成见,对李绂的话置之不理。李绂接着上疏参田文镜。雍正帝虽然不高兴,还是派人去河南调查,果然发现田文镜的一些劣迹,但不尽如李绂所参。根据一些迹象,雍正帝越发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因而对田文镜愈益信任,宠益有加。 同年冬天,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根据从刑部外郎陈学海那里听来的材料(陈学海曾赴河南调查田文镜事迹),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帝不悦,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却坚持要上疏。雍正帝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帝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作如下处置:谢济世减死发配阿尔泰(今新疆阿尔泰)军前效力;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调为工部待郎(后因别的事革职)。 雍正七年(1729年),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上奏,说谢济世已招供他参劾田文镜是受李绂、蔡王廷指使(谢济世可能被迫说了违心话)。雍正帝得奏,命斩黄振国,把李绂、蔡王廷投入监狱。李绂论罪当斩,雍正帝特予赦免,让他戴罪篡修《八旗通志》。蔡王廷判斩监候。直到乾隆帝退位后,李绂才恢复官职,蔡王廷也获释。 在李绂等人遭罪的同时,田文镜连连升官受褒奖,隶籍也由正蓝旗抬升为正黄旗。 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终于以李绂等人惨败、田文镜获胜而告终。因这场事件而引出谢济世、陆生楠两起同时发生的文字狱。 谢济世字石霖,广西全州人,康熙末年进士,因疏劾田文镜而得祸已见上文。此人颇有读书人的迂气,审问中,刑部尚书励廷仪问他受何人指使。他回答说:“是孔、孟指使。我自幼读圣贤书,只知道事上忠荩。见奸不攻,不是忠臣。”到阿尔泰后,他受到平郡王福彭的敬重和优待,得以从空讲学、著,著有《古本大学注》、《中庸疏》。后来锡保率军进驻阿尔泰,奉命监视充军的士大夫,谢济世等人的日子渐不好过。 和谢济世同时充军阿尔泰的还有陆生楠。陆生楠也是广西人,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雍正帝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帝见他傲慢不恭的神态,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到话,觉得是讽刺自己。雍正帝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就凭这毫无根据的猜疑推断,命把陆生楠革职,发往阿尔泰军前效力。陆生楠著有《通鉴论》十七篇(似是在阿尔泰所著),谁知这十七篇史论竟害了他的生命。 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锡保疏劾陆生楠小字书写《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帝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双方观点大致如下: 一、论封建(分封制)。陆生楠主张恢复封建制,说:“封建之制,古圣人万世无弊之良规,废之为害,不循其制亦为害。至于今害深祸烈,不可胜盲,皆郡县之故。”雍正帝追溯秦汉以来郡县制、封建制的沿革与变迁,说如今天下大一统,有何祸害,“陆生楠能明指乎”?斥陆生楠“狂肆逆恶”,“实天下所不容”。 陆生楠又说后世政治昏昧,是由于“天下统于一。相既劳而不能深谋,君亦烦而不能无缺失,始皇一片私心,流毒万世”的缘故。雍正帝认为有贤君就有良相,隐隐以“知人之主”自居,斥陆生楠“肆意妄言,支离缪戾至于如此。” 二、论建储(立太子)。陆生楠就汉武帝戾太子事件发论认为“储贰不宜干预外事,且必更使通晓此等危机”,又说“有天下者不可以无本之治治之”。雍正帝驳斥说,太子应该博通古今,体察民情物理;不立太子是本朝规矩,本朝国本“至深至厚”,“愚人固不能知”,斥陆生楠借古讽今,“实为弥天不可赦之罪人”。 三、论府兵制。陆生楠赞美唐府兵制,认为应当实行于今,使“国无养兵之费,臣无专兵之患”。雍正帝斥陆生楠“怀蓄逆乱之心,郁不得逞,故以‘无养兵之费’摇动人听,冀或更制以紊乱军政,所谓‘执左道以乱政,言伪学以疑众’者,王法之所以不宥”。 四、论隋朝君臣。陆论云:“后之君臣,倘非天幸,其不为隋之君臣者几希。”雍正帝指出文帝与炀帝的区别,说炀帝自取灭亡,不关天命。 五、论人主威权。陆论云:“人愈尊,权愈重,则身愈危,祸愈烈。盖可以生人、杀人、赏人、罚人,则我志必疏,而人之畏之者必愈甚。人虽怒之而不敢泄,欲报之而不敢轻,故其蓄必深,其发必毒。“雍正帝自辩称:“朕临御以来,日理万机,皆奉若天道,因物以付,未尝以已意生杀人、赏罚人。”斥陆生楠自蓄逆志,“狂悖恶乱,”“肆为咒诅”。 六、论宰相。陆生楠认为:“当用首相一人。首相奸谄误国,许凡欲效忠者皆得密奏。即或不当,亦不得使相臣知之。”又说:“为君为臣,莫要于知人而立大本,不徒在政迹。然亦不可无术相防。”雍正帝予以驳后表白云:“朕于人言,必决之以理,揆之以情,未尝拒人之言,亦未尝轻听人言。” 七、论王安石。陆论大意批评王安石刚愎自用,不信天命。雍正帝抓住个别字句故作异论,以显示高明,斥陆生楠“文词议论险怪背谬,无理之甚。” 八、论无为之治。陆生楠主张君主“不人人而有察”,“不事事而理”。雍正帝主张以汉宣帝、光武帝和唐太宗为,“勤劳自励”,对陆论加以驳斥。 以上是雍正帝在《上谕》中批驳《通鉴论》的大要。虽然陆生楠的观点不尽正确,雍正帝的批驳也有合理之处,但作为最高统治者而与一小臣争是非、论长短,未免显得胸怀不广。至于说陆生楠借古谤今,或许多少有一点,但也并非罪大恶极,非诛不可。 雍正帝先诛心,后诛人,对《通鉴论》批驳后,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一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雍正帝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疑心极重的雍正帝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帝却玩了个花招“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装作要杀的样子,最后宣布谢济世免死。谢济世被玩弄假斩把戏后终于不死。 谢济世在阿尔泰充军九年,乾隆初释归复职。他仍然不忘自己的著作,将《古本大学注》和《中庸疏》献进,请求颁行天下。并说明已把《注》中被指为谤讪的几句话删除了,分章释义依据古本(即《礼记》本),不遵朱熹的“四书”本。当时学者鄙薄宋儒,所以谢济世敢明目张胆排斥程朱,但官方仍扶植程朱学说,尊为正统。乾隆帝把书退还,传旨严斥。 谢济世后来改任湖南粮储道,继续注释儒经,陆续刻印成书。乾隆帝闻知,于乾隆六年(1714年)九月传谕湖广总督孙嘉淦,指出谢济世标新立异,“足为人心学术之害”,命查明谢济世所著书中违背程朱、标榜他人之处,然后烧毁其书并印板。孙嘉淦遵旨输完毕,回奏说谢济世所注书有“四书”“五经”等多种,已印一百五十四本,刻板二百三十七块,已全部烧毁;注中虽有违背程朱学说之处,但立说浅陋,不足以惑世盗名,似不必逐条指谪。至此,谢济世注书案方告结束。他没有死于文字狱,一是情罪较轻,二是居官尽责,两朝君主对他的为人印象都不算坏。雍正、乾隆二帝处罪人往往凭个人印象和一时爱憎。陆生楠的得祸,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雍正帝对他的印象不好,两次引见都引起憎恶。 以上四五起文字狱或多或少都有惩戒朋党的用意,戒除朋党是雍正帝整饬风纪的主要目标,他即位之初就以《御制朋党论》颁示臣僚,要诸臣“洗心涤虑,详玩熟体”。《御制朋党论》驳斥欧阳修《朋党论》“君子以同道为朋”的说法,认为“君子无朋,惟小人则有之”。雍正帝把宋代以下的朋党之风归咎于欧阳修的“邪说”。经过雍正帝的严厉整饬,顺治、康熙以来的朋党现象大为减少,文字狱从中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也是“以毒攻毒”的一例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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