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的含意是什么
工作纪律的含意是什么?
如果你是工人的话,首先做到的就是遵守工作纪律:提前上岗,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切忌违章。保证你的安全,提高你的素质,树立企业形象
工作纪律的含意是什么?
如果你是工人的话,首先做到的就是遵守工作纪律:提前上岗,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切忌违章。保证你的安全,提高你的素质,树立企业形象
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是不是一个意思
不是一回事。
工作作风是人们在工作中所体现出来的行为特点,是贯穿于工作过程中的一贯风格。
工作纪律是指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
也就是说,作风是自己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而纪律是工作单位或职务对自己的要求。
党的六大纪律是什么意思
六大纪律是指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1、政治纪律:指各个不同时期根据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组织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
3、廉洁纪律:指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的指导、调整、约束、规范党员廉洁从政行为的准则,是党员的行为规范。
4、群众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
5、工作纪律: 指党组织和党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
6、生活纪律: 指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政准则和行为规范。
我有较强的工作纪律性。什么说明好呢?
岗位意识强,服务意识高,急用户之所急,工作充满热情.工作中一向勤勤恳恳,高质量完成任务,严格遵守单位的决议和规章制度.
什么叫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包括的范围很广,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没有履行和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纪律的行为,都属于违反劳动纪律。比如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
一、劳动纪律的概念。
劳动纪律又称职业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范和约束劳动者劳动及相关行为。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集体劳动、工作、生活过程中,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二、劳动纪律范畴。包括:
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
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
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
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
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
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
7.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奖惩制度)。
8.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其他纪律)。
从列举的8项劳动纪律的内容看,用人单位可从五方面来制定规章制度,即:劳动合同管理(或称人事管理)、考勤与休假、生产与工作、奖励与惩罚、其他。
政治纪律,组织亿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政指的是什么
1、党的政治纪律,指各个不同时期根据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组织纪律一般是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纪律,即党的组织纪律。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规范。
3、工作纪律是特定组织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形象并保证其职能的正常行使而要求该组织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的纪律则是机关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机关的良好想象,促使公务员依法履行公务而制定的要求公务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纪律是公务员义务的具体化,具有国家强制性,以惩戒作为执行的保障。
4、“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其反义词为”腐败“。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
事业单位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吃空饷给予什么处分
国家人社部、各省市人社厅都有针对吃空饷整治方案和要求,一经发现对存在吃空饷人员要从重处罚,开除公职,且折合吃空饷时间按规定期限,全额退还工资、奖金、津贴等。
此外针对吃空饷单位法人和主管领导,给予纪律处分,行政降职等处罚。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2014年12月1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7月8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准确理解和适用该解释。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总结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中的主要法律适用问题,并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07〕22号】第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安排亲属到某些单位工作,不实际到岗却领取薪酬。这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司法机关将这类腐败行为列入惩治范围,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司法实践中对某些似是而非的“吃空饷”行为,仍然需要根据事实和证据认真区分、鉴别,以免错误适用法律规定。
什么是指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违纪行为
党的纪律从内容上可分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共八项。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要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坚定不移。我们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动摇。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江泽民同志强调“: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只有努力学习、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坚决维护并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贯彻的义务,绝对没有不执行或随意变更的权力。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循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违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违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都是违犯组织纪律的行为。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切实做到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决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或单位搞成不听中央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约束和党员监督的“领地”。各级党委都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共产党员无论担负什么工作,都是党组织的一员,个人的进步和取得的工作成绩,都不可能离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帮助。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来进行,坚持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干部提拔任用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对那些不按党的原则办事,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的,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对于跑官要官的,不仅不给,还要严肃批评,由此得到提拔任用的要坚决撤下来。对于买官卖官的,发现一件认真查处一件,并坚决绳之以党纪国法。对于骗官当的,要从严惩处,并且一定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群众纪律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保证。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群众工作纪律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就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群众工作纪律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就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动员和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更加需要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制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绝不能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群众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一些困难企业和单位,领导干部更要与群众同甘共苦,团结群众同心同德,共度难关。对于群众中出现的对党的一些政策措施暂时不理解的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地引导和帮助,力戒简单生硬。对于那些骑在群众头上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党员和干部,必须严肃惩处。经济纪律党的经济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和加入WTO的情况下,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显得越来越重要。能否不断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经济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不仅关系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经济工作,而且还会影响到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所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党员和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经济工作制度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规定插手这些工作。要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关键是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规范作用、制约作用和威慑作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无论哪一个领导班子,哪一个干部,不遵守经济工作纪律,都要追究责任。对于负有检查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如果不去检查,监督不力,出了问题也要追究责任。保密纪律党的保密工作纪律就是保守党的国家秘密的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利益,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对违反党和国家保密规定的党员、干部要根据情节予以处理。违者免职,受到应有的处罚!宣传纪律党的宣传纪律,指党对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规定的工作准则和对宣传工作的要求。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规定:“党的报刊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观点。对于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这种有重大政治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党员如有意见,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是绝对不允许在报刊、广播的公开宣传中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也不得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意见。这是党的纪律。”宣传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纪律之所以重要,是由于宣传工作具有公开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党的许多决议是通过新闻媒介传达的,党的许多政策是通过新闻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和解释的,党的许多工作是通过宣传工具进行指导的,因此,无论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宣传,影响都是相当大的。宣传纪律要求党的宣传工作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政治性理论问题,必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重大问题的宣传不请示中央和有关党组织,不按党的统一部署进行;擅自发表和宣传与党的决定相反的言论;违反政策规定出版黄色、淫秽有害的印刷品、录音录像制品;违反保密原则,泄露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机密等,都是违反党的宣传纪律的行为,都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一切从事党的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和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新的历史时期,党的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全面正确地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正确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人事纪律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指党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的规定。组织人事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对于从法规上保证党所任用的干部能够符合党的德才兼备、“四化”标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都有重要的意义。党章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规定:“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禁以派性划线,严禁利用职权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私人势力”及“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违反党的干部标准和组织原则,将自己的亲属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得让他们超越职权干预党和国家的工作;不应把他们安排在自己身边的要害岗位上。”违反了这些规定,也就违犯了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的具体要求是:(1)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不能搞任人唯亲,不许利用职权拉帮结派;(2)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对犯错误干部的处置,必须经过党组织的集体讨论,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3)干部的任免升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事,不能临时动议,仓促决定提拔任职;(4)不许泄露人事机密,讨好个人;(5)不许违反编制规定,擅自增设机构和增加职数,等等。为改进党的干部人事工作,加强党的组织人事纪律,199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条例》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程序,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等制度都作了具体规定,并对违犯规定提出了具体的纪律处分和监督措施。1997年8月,中共中央组织部还制定下发了《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2000年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01年2月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2004年制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这些法规文件,都为加强党的组织人事纪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有着重要的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严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外事纪律党的外事纪律,指共产党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国务院1981年10月20日转发的《涉外人员守则》,对所有涉外人员包括共产党员规定了10条外事纪律。具体内容为:(1)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坚决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2)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3)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不搞大国沙文主义。(4)站稳立场,坚持原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5)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6)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不许同外国人私相受援礼品,反对各种不良倾向和不正之风。(7)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8)严禁酗酒。在对外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三分之一。(9)坚持勤俭办外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抵制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10)加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纪律,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顾全大局,协同对外。外事纪律是党的纪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同外国进行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等各种交往日益增多,内容更加广泛,严守外事纪律也更加重要。因此,1988年5月中纪委专门下发了《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反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2004年2月,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又专门对违反党的外事纪律的,从各方面作了严肃的纪律处分规定。这些规定,为严肃党的外事工作纪律,维护党和国家荣誉和利益,提供了制度保证。
职业纪律是法规与什么的统一
职业纪律
职业纪律是在特定的职业活动范围内从事某种职业的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职业纪律是企业的行为规范,执业纪律具有明确的规定性和一定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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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纪律是法规与自觉性的统一。
(职业纪律是强制性与自觉性的统一:法规具有强制性、道德层面具有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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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纪律是要求从业人员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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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职业纪律就是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工作。
工作纪律的含意是什么:等您坐沙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