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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生存然而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却不去做。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使它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用脚踢着给人家,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不屑看他一眼)。

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是可以停止了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的人。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的人。取:求取。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同。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常与“不”连用。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好处。

24.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ī(四声)”。

25.奉:侍奉。

26. 所识穷乏者得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7.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8.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29. 已:停止,放弃。

30.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一词多义

1.而

呼尔而与之。连接两个动作,承接连词(或表修饰)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转折连词,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感激

故不为苟得也 取得

5.为

乡为身死而不受。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第一个“为”:为了,表目的。第二个“为”:接受。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用

6.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 的

人皆有之 代词 它 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则生 代词 它 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呼尔而与之 代词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代词 它 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代词 它 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 结构助词 它,指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

7. 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获得生命

8.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 给

9.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 增加,这里指带来的好处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虚报

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增加

10莫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 没有谁

11.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因

12.则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那么

得之则生 就

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连词,这里表假设

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 “辟”通“避”,躲避。例句:“故患有所不辟也”。

5. “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古今异义

1.可以

古:能够用来

今:能够

2.是

古:这 指示代词

今:判断动词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鱼我所欲也》阐述作者观点的句子?

第一段分为四层 ①“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运用设喻,将生命与利益比作“鱼”和“熊掌”,引出中心论点。

②”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

③“如使人之所欲”——“所恶有甚于死者” 正反对比,进一步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

先从反面论述,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

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接着用“由是”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不避患;最后用“是故”两句得出结论,证明“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因而人能舍生取义。

④“非独贤者”——“贤者能勿丧耳” 运用递进论证法,前文已论证“义”字的存在,这里使主题升华,证明“义”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

第二段分为三层 ①“一箪食”——“乞人不屑也” 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

②“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③“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 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

第二段总结 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

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

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

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对比的运用 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假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

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论点。

鱼我所欲也作者怎样阐述自己的观点

舍生而取义的观点(通过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

本文用了比喻论证、对比论证和举例论证。

比喻论证:本文一开头就用了比喻论证,把生和死的选择比喻为鱼和熊掌的选择。

举例论证: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对比论证:第三段整段用了对比论证,把现在情况和以前的情况作对比。

鱼我所欲也中作者从正面论述的句子是哪句

展开全部 正面论述: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

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

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

鱼我所欲也中文章表明短文重要观点的句子是

一、分析层次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

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

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二、问题探究 A、孟子在文中的主要观点是什么?文中哪句话可以概括全篇的大意? 1. 作者开头写鱼和熊掌的目的是什么? 以鱼和熊掌为喻,引出论点“舍生而取义”。

2.“鱼”和“熊掌”各比喻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鱼”比喻“生“,“熊掌”比喻“义”。

以比喻引出论点,化抽象为具体,深入浅出。

3. 作者是怎样正面阐述自己的观点的?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辞也。

” 4.“甚于生者”和“甚于死者”各指什么而言? “甚于生者”指“义”;“甚于死者”指“不义”。

5.从第一段看,作者为什么可以“舍生”并不去做“不义”之事? 因为作者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有甚于死亡的。

所以他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之事。

6. 作者是怎样从反面申述观点的?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而这为生而无所不为的卑鄙无耻的做法,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人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7. 第一段作者得出的结论是什么?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 8.为什么“贤者能勿丧”? “义”是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面临生死考验时,贤者能固守“义”,而其他人做不到。

9. 第一段作者采取的论证方法是什么? 比喻论证、道理论证。

10.第二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举了哪两个事例?目的是什么? 运用了举例论证、对比论证的方法。

(1)行路人、乞人不受“嗟来之食”的正面事例;(2)“不辩礼义”而受“万钟”俸禄的反面事例。

目的是说明“义”的重要性,从而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

11.在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关系人的生死时,“行道人”和“乞人”为什么“不受”?举这一事例有什么作用? “不受”的原因是有“羞恶之心”,认为“义”重于“生”。

作用是通过事实证明“非独贤者有是心,人皆有之”,并衬托出“万钟而不辩礼义而受之”的错误。

12.“万钟”、“一箪食、一豆羹”、“义”三者哪一个更重要? “万钟”指位高禄厚,是身外之物;“一箪食物,一豆羹”决定的是生命,它比“万钟”更重要。

但二者与“义”比起来,“义”最为重要。

13.说明“乡为……今为……是亦不可以已乎?”这一句式的修辞方法及其作用。

综合运用了排比、对比、反问的修辞方法,写出了一些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社会环境中却见利忘义的事实,摆出同一人今昔判若两人的表现,突出了这种现象的严重性,引人深思,表达了孟子对这种做法的坚决否定,从反面说明了“万钟”亦不应受之,应以“义”为重,再次印证了“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

增强了文章的气势和雄辩力量。

14.那些“万钟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可饿死也不愿受辱,现在却为了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孟子认为这是什么原因? “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

15.“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指什么而言?有的人为什么会失去“本心”? “本心”是“我固有之”的“羞恶廉耻”之心,即“义”——“善”的本性。

人失去“本心”的原因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即贪恋身外之财,为自己谋取私利。

16.本文哪些地方运用了对比? “鱼”和“熊掌”;“生”和“义”;“重义轻生”的人和“贪利忘义”的人;不食“嗟来之食”的人和“万钟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

17.文中“乡为……今为……”作对比,摆出一些人今昔的不同做法,结合实际谈谈孟子所列举的事例的代表性及其意义。

有些人在民族存亡和革命危难之际,能够宁死不屈,舍生取义,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之际,却不顾廉耻、不择手段地追逐名利,甚至违法乱纪为亲戚朋友谋取私利,这就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他们确实丧失了原来的立场和品德。

这些现象在今天仍存在于某些领导、干部身上。

文章不但对当时的贪官污吏有揭露和批判意义,而且也提醒后人要时刻警惕和反省自己,不要贪图爵禄而做不合礼义的事情。

18.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对国家和民族做出了贡献。

举例说明。

南宋文天祥被俘,面...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等您坐沙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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