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表白的暗语有什么
数字表白的暗语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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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有陈锡文在就不行
陈锡文:非常感谢论坛给我安排这个发言机会,农村改革的回顾和当前存在的问题。25年来的农村改革,在座很多同志都是经历和了解的。政府部门也好,地方部门也好,大家比较公认的农村改革取得的一些成就,大概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一个是打破了人民公社高度集中,统一经营的体制,确定了家庭经营的地位。第二点,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第三点,突破了过去以粮为纲的经济结构,实现了全面的多样化的发展。第四点,农产品的流通体制突破了过去的传统格局,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第五点政府对农业的调控手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还可以概括出很多来,我了解很多文献都谈到,大家比较公认这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还是不完全,不彻底,这五个方面改革最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家庭经营承包责任制的重新确立。这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因素,是和财产的因素变化有关。一讲农村,就想到包产到户,从我们切身的体会来说,包产到户在农村改革的初始阶段起了一定的作用。真正推动农村改革的进程,是从包产到户转为包干到户。中央真正在文件中允许搞包产到户的时候,全国已经不搞包产到户了,基本都是包干到户。这一个是包产,一个是包干,了解的同志都知道,如果是讲包产到户,我陈锡文作为一个农民,向生产队承包了一块土地,和生产队签定合同,亩产多少,五亩地是多少。亩产八百斤,我五亩地应该是四千斤粮,到年来这四千斤粮归生产队,我是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以后,按规定我可以分到多少公分。这是包产到户,如果超产了,打了五千斤,超产的一千斤可以和生产队分成。如果继续包产到户,经营的主体,积累的主体,仍然是生产队。包干到户就是承包了土地以后,交够国家的,留出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包干到户。我包了这块土地以后,我种什么,没有人来管我,也不需要人来管我。我只需要把国家的农业税交齐了,把原来生产队的集体提留交齐了,剩下所有产品的支配权是我的。因此家庭成为了经营主体,成为了积累的主体,投资的主体。这个变化过程中,对农民最有意义的一块就是剩下的都是我自己的。过去在生产队剩下的一块农民要从分得的口粮和工分中慢慢积累。现在只要农民多投入,多付出,总产增加以后,剩下的一块数量会越来越大。农村所有制的变革之所以快于城市,非常重要的就是农村实行包干到户之后,农民可以从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一块积累出自己的财富,交易就变成货币,货币就变成资本,农村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在83年就已经开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还没有作出以前,农村已经在广泛讨论是否允许雇工,是否存在剥削。这类问题从1982年就已经开始讨论了。由此可见,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下,从包产到户到包干到户的转变,不仅仅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而且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
这里非常重要的一个特殊性,就像经典著作中讲到的,你看到了一种现象,家庭承包的制度实际上是从工地上长出了私。人家说实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以后是否是破坏农村经济?我看没有。土地仍然是集体的,集体的也仍然在增长。但是农村通过经营制度的变革,通过调动积极性以后,通过自己劳动获得了一个最初的个人财产。由此引起了整个农村经济的不断发生变化。这是已经取得的成就。
大家看,大家都能感觉到当前农村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有的问题变得越来越沉重。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任务是非常繁重的,农村存在的问题也确实是错综复杂的。我想把农村经济社会的突出问题概括成五个字,或者是五个方面——钱、粮、人、地、权。“钱”主要是指农民的收入,“粮”是指粮食的供给和安全,“人”是指农村的社会进步、社会发展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地”是土地问题。“权”是农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政权问题。这五个方面,应该说都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从钱的角度,1997年到今年整整7年,农民收入增长不尽如人意。96年农民人均收入增长曾经达到9%,是比较鼓舞人的,是和城镇居民年收入增长幅度差不多。97年以后,收入增长幅度意志在下滑,97年4.6%,98年4.3%,99年3.8%,2000年2.1%,2001年4.2%,2002年是4.8%,没有一年超过5%。从今年的情况看,中间由于非典的影响,到目前为止,前九个月,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增长幅度是3.8%,估计经过努力,有可能达到4%左右。这样,从97年到2003年这七年平均,农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接近4%。这对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会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所以农民收入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第一,增长缓慢。第二,差距扩大,由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比较快,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比较低,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很多人都知道,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差距,按理说这两个指标不可比,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中包含着下一个生产季节的全部生产垫支费用,所以不能全部都用于消费。一般的经验判断,人均纯收入中有35%左右要用作下一个生产经营费用的垫支。即使这样,用这两个口径来比较,去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相比,达到了1:3.11。也就是说一个城镇居民的收入相当于3.11个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去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7680块钱,农民是2476块钱,差距非常大。而前年的差距是1:2.9,去年就到了1:3.11。1978年改革以前,收入差距是1:2.56。中间在改革的过程中,有一段,84,85年的时候,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曾经降到1:1.86的样子。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马鞍型,70年代末改革开始,到80年代中期是逐步缩小,80年代中期以后又逐渐扩大,进入新世纪,差距在进一步拉大。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了3.71:1。趋势表明还在进一步扩大。今年前九个月农民的现金收入增长幅度是3.8,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是8.4%。正因为有这样不同的增长率,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民的购买力迟迟难以提高,中国的国内市场很难扩大,主要靠城镇居民拉动内需,对于农村的市场很难扩大。今年前九个月的数据证明,县和县以下消费品市场已经占到全国消费品零售市场的34.8%。当然这里有多种多样的原因,比如农民打工,大件商品进城购买。但是无论怎么样,如果按户籍计算,农村的人口还有九亿三千万,县和县以下的城镇居民大约有1.7亿。12.8亿人超过10亿的人是在县和县以下,这块的市场还不到1%,要想拉动内需难度很大。到目前为止,农民收入增长还没有看到出现转机的情况。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从98年以来一直是在减少,而不是在增加。之所以每年还能保持3—4%的增长率,主要是靠外出打工。真正来自农业的收入水平要比以前低得多。我国历史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农业部分,最高的一年是1997年,那一年达到了1267块钱,但是到去年年底,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农业的部分只有1166块钱,比1997年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还减少了101块钱。这几年农业是让农民减收的行业。这里要具体分析原因非常多,主要是农产品供给相对过剩,价格低。城镇居民在农产品开支方面不仅没有增加,实际上还减少了。根据统计资料测算,2001年每一个城镇居民用在粮油肉菜四大农产品当中的开支和1996年相比,不仅没有增加,人均减少了131.2元,但是消费量不见得减少,是价格降低了。农民要在这样的情况下从农业中是无法增收的。毕竟,到目前为止,农业的收入对农民来说,尤其对传统农区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农民增收是很难看到曙光的。
从根本上讲,实际上是由中国城镇化长期滞后所导致的,由于城镇中购买商品农产品的消费群体相对于整个国民的比重来说太小了。所以农产品市场非常容易饱和,提供产品的人多,消费产品的人少,市场就容易饱和,价格就容易下跌。这个问题不解决,很难让农民纯收入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讲,很多农业专家讲减少农民才能增加农民收入,我是赞成的。不减少农民在自己想办法,一亿多人进城就是这样的。
关于粮的问题,最近几天大家都在议论,几乎所有的粮油副食价格在上涨,这是必然的,里面有炒的因素,但是这和持续几年来生产状况的低迷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根本的原因就是种粮的利益比较低,否则没有积极性,粮食生产在不断下滑。当年的产需缺口在不断扩大,现在我们是靠库存盯着。如果没有90年代后期丰年有余积攒下来的几千亿斤库存的话,现在早出问题了。根据国家统计局、粮食局的测查统计分析,预计今年粮食的总需求是9760亿斤,但是根据农业部门的分析,今年的粮食总产品最高8800亿斤,最低8600亿斤,当年的产需缺口是一千亿斤。现在库里有粮,这个问题不大,目前市场的变化有炒的因素,但是很多人已经看到,从1999年以来到现在粮食在不断下滑。从现在的秋冬状况来看,明年应该是继续减少的趋势。所以粮食的经营者比较敏感。年度之间的粮食产量之间的波动问题不是太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即使今年产需缺口达到了1000亿斤,库存粮食在4000亿斤以上及弥补缺口没有问题。问题的严峻性在于这几年的经济发展中,对于土地资源的农转非速度是非常之快的。从1997年到2002年,六年当中,耕地减少9500多万,这六年中,通过复垦开荒等手段补充的耕地是3400万亩。这六年中,净减少耕地6100多万亩,平均每年减少耕地1027万亩。在绝大多数传统的地区,1027万亩相当于15—20个县,每年要丢掉15—20个县的耕地。这种状况会直接影响到粮食的生产的。我们在90年代末,粮食最高产量超过一万亿斤,很多农业专家判断,应该说拥有9800亿斤以上的粮食产量,但是丢掉了6000多万亩土地,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城镇近郊区的好地。补充的3000多万亩地都是条件非常差的,补充的一亩地抵不上丢掉的两分地。这个问题不引起大家的警觉,不用很长时间就会出很大的问题。国务院正在清理整顿各级各类开发区,现在全国有5500多个开发区,其中4000多个是为经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的开发区,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设立各种名目的开发区只有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可以批,市、县、镇政府批的都是违规的,这部分违规的开发区占总量的80%多。所有审批的开发区土地面积达到3.5万多平方公里,超过一个海南省的面积,也超过我们现在全国666个城市的全部国有土地规划面积。全部城市规划土地面积是3.1万平方公里。所以以这样的规模占用土地的话,粮食安全的问题迟早会提出来的,当然这还涉及到国际粮食市场等一系列问题。但是总的一条,大家都能感觉到,如果在目前的情况下,一方面是种粮比较利益低,另一方面土地大量流失。迟早有一天,粮食生产供求都会出现比较大的问题。
人的问题。讲人的发展问题,也就是指农村的社会事业的发展。实际上应该说,城乡之间的社会发展差距远远大于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刚才讲到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超过1:3,城乡居民在社会事业方面享受的权利差距要大大超过这个数字。在教育上,我看到国务院研究室做的一份材料,去年全社会的教育开支(包括政府和个人)是5480亿美元,其中,城乡之间的比例,城市用了77%,农村用了23%。如果要讲到义务教育阶段,这主要是政府支持,差距不是很大。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小学生平均每一个学生所使用的,所投入的预算内的公共经费,农村的小学生使用的经费相当于城市的29%,初中生只相当于31%。就目前来看,整个农村的从业人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8%,其中40%是小学以下。农村的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龄只有7.3年,比城市水平低3年。这之间到底有多大的差距?政府用于卫生的经费,农村主要是用在乡镇卫生院,2002年财政经费是59亿多,占整个国家财政用于卫生事业费的开支15%,人口的比例显然是大不一样的。农民的孩子如果没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农民没有平等地享受医疗保健的权利,我想农村的社会发展滞后是注定的。农民的全面发展也是相当困难的。如果包括科技,包括文化方面,差距会更大。
地的问题。占地是一种现象,其实农村的土地问题存在着两类根本情况。一类是农村内部的,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国家的法律反复强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体制是我国的农村基本制度。今年又公布了土地承包法,我觉得有两条非常关键的条款,第26条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27条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这两条有非常强的现实针对性。由于这个土地制度确实存在着一些先天的缺陷,比如说集体所有制很难讲得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性质,谁代表集体?农民。宪法规定我国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每一个农民的权利是什么?可以代表农民的那个人的权利又是什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所以往往在各个村,各个乡谁当了干部,谁就认为可以代表农民,可以支配这些土地。所以不断折腾农民,原来说15年不变,后来说30年不变,据我们调查,真正能做到不变的微乎其微,绝大部分三五年变一次。土地有一个非常强的特性,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投入使用后,只要合理使用是不会被磨损的,和其他生产资料不同。机器会磨损,人也要退休,但土地只要合理使用,七千年,八千年照样是肥沃的土地。这就有一个前提,能长期用的地,就必须让使用者珍惜它,愿意投入。前提是承包期要足够长,要稳定才愿意投。三五年变一下,谁愿意投入?只会导致掠夺事件。东北的黑土地华北土地的腐殖质的含量都在下降,这和土地的承包期直接有关。尤其中央强调减轻农民负担以后,大多数基层干部不敢直接伸手到农民斗里掏钱了。因此就变卖土地,把土地拿过来,高价包出去,这是农村内部的问题,这是承包制度的问题。这对农民的基本权益有非常大的伤害。
还有征地制度,土地农转非的征地制度。现在都可以感觉到,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存在极大不合理性,为什么一定要征用?既然搞市场经济,为什么土地变为非农地以后一定要变成国家所有?理由何在?现在法律是这么定的,无论如何,结果导致的是越来越多的三无农民进城。种田无地,地被征了;就业无岗,没有人给他一个正经的就业岗位,低保无费。这样的人口越来越多,非常可怕的就是相当多的城市,县乡干部,没有看到严重的社会问题,仅仅看到通过征地可以为财政增加收入,可以为政绩增加光彩。从国土资源部,我了解到,去年2002年全国土地出让金,各级财政收入是2400亿元,前年还是1200亿元,去年就增加到2400亿元,不是地价涨了,就是占地多。去年整个国家财政收入是不到20000亿,如果按中央和地方本金收入的话,地方财政收入占45%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合在一起是9000个亿,土地收入当然是预算外的,24000亿就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四分之一。这个局面发展下去,既影响到粮食安全,更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最后会影响整个国家的安全。
权,权有两方面。村民自治制度实行了十多年,真正民主的建设,实质性的方面农民获得的权利远远不够,因为这里还有很多无法理顺的东西。比如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费了很大的劲,有的地方咬牙、跺脚让农民改选,党委不提候选人,让农民直接选自己满意的人。这是需要当地政府下很大的决心。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谁在主事呢?还是支部书记。三千村民选的村委会主任,顶不了八个党员选的支部书记。如何保障农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制度政策有了,但是落实不下去。十一届三中全会推动农村改革,讲了两句最重要的话。一个是经济上要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第二个是政治上要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是改革的基本原则,但实际上距离还相当远。权的第二个方面就是国家的政权。各个方面都很关注农村,村委会其实不是政权,但是乡镇是政权,之所以大家都很关注农村的基层状况,是关心我国的基层政权问题。现在出来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我们四万多个乡镇,和农民之间对立的矛盾越来越多。就应了那一句话,你以为把政权建下去了,把机构拉起来了,把队伍拉起来了,政权就稳固了吗?实际是矛盾越来越尖锐,农民的负担越来越重。
当前农村的改革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需要有发动农村改革的勇气和魄力,才能真正改变这种局面,否则很难看得到转机和曙光。十六大已经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思路,就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我也接触过很多同志,大家都认为话提得非常好,但是统筹到底是指哪些方面的统筹?一般人认为至少制度政策要统筹,不能有两类。但是这一下子做不到。市场要统筹,不仅商品市场要统筹,要素市场也要统筹,那么多劳动力都要进城怎么统筹?财政制度、转移支付制度要统筹,但是少数人去支持多数人,少数人去帮助多数人也做不到。所以提出了一个很好的思路,但是要落到实处还有非常大的难题。我个人认为,显然中国农村的发展应该说是非常艰难的,这是长期以来积累了这么多农村人口,积累了这么多农村矛盾造成的。由于发展的困难,改革一个是必须推进,否则发展更困难,第二方面,也必须考虑到方方面面的承受能力,改革的力度、时机都要有很好的把握。但我觉得只要坚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按照最近几年中央反复提出的促进城镇化的进程,努力发展县级经济,实现农业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我想缓解这个矛盾是可以做得到的。更重要的一条是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五个政策,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把城乡统筹放在最前面。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地方的主管者,尤其是市长们,一当了市长,眼里根本就没有农村。我是非常反对市代县的情况,凭什么代呢?市是在县的行政地域之内的,结果你管它,是什么道理?各个地方只要市代县,在财政、资源上一定是市刮县。这几年为什么城市面貌变化日新月异,农村的面貌十来年如一日,就是因为大量的资源涌入了城市,所以城市的面貌得到了改变。这个局面如果不转过来,刚才说的几大矛盾会不断加剧,到了某一天,在某一个点上爆发成为比较大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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